1.1参与对公司财务的各类账务、凭证、现金收支情况及各种经营活动费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。
1.2参与审计资产管理情况,核查固定资产、家具用具、办公用品(设备)、流动资产收支的使用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。
1.3参与对重大工程项目、自筹基建项目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进行审计或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。
1.4参与对重要或大额经济合同、协议进行审计,并对合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察。
1.5参与对公司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与效果情况进行审计监察。
1.6参与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、侵占公司资产,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。
1.7参与对公司部门经理级(含)以上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,督导对重点岗位员工的异动审计。
1.8开展公司的审计监察工作,负责审计资料的立卷、记录、收集、整理归档工作,编写审计监察报告,并提出审计建议。
1.9根据审计结果,组织下达审计通知给相关部门,并对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、建议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。
2.1参与公司行政监察工作。稽查各部门(包括专厅)违规违纪情况,并对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管理制度、业务流程、职位说明书、工作计划、重要会议决议等制度及要求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2.2参与组织对重点部门的月度、年度考核结果及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确认。
2.3对公司部门及员工的投诉进行调查,组织相关部门妥善解决
2.4每月对监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并提出合理化建议